最近會謝絕毛遂自薦接案人,癥結點想必是有讓我感到不太好的案例,總歸原因只有六個字:我討厭被誤解。
別人主動想跟自己合作,之所以必須先拜讀過你的作品,是與我過於相似或完全不像,皆無法從中契合。哪怕在任何討論中,若是我有越界在先,在認錯之後還要緊咬著不放的,這些感受與被懷疑感的可能,也全想一併剔除。避免瓜田李下。
尤其是當他人為了保護自己,而不經意去傷害到對方的那一種『心理細節』,為不被偷竊點子不被傷害,所以我必須先捅你一刀的概念。
我也不希望別人是因為『現在會這個的人太多了,不如找你試試看』這般心態去對待我欣賞過的人。每個人的創作在具備一定的資質之上與嫻熟度,必然有他的獨特與不可取代性。
有些以社會人士自稱的網友問過我,這樣不怕得罪文壇大佬、藝能界前輩、學術界知名學家等等......老實說,所謂的『顯赫人物』並沒有人們想像得那般,真的能把自己怎樣。社會本身等同一場隨波逐流的驚滔駭浪,舉凡曾凌駕於優勢的論點,大人物,隨時會有處於劣勢,被推崇者、主流客群疏遠的現象。更遑論被推翻的前車之鑑。
舉幾個例子,第一,今天這個小模上節目講話得罪到藝能界知名主持人,媒體大幅報導她完蛋了,要被演藝圈封殺,再也沒有廠商、編劇導演敢找她,給她曝光機會了。幾年後這位主持人因口條帶有濃厚貶低與岐視意味被大量網友抵制。當年那位小模,透過自身努力,加上想法獨具視野,現已能豁達拋開那些輿論對她有過的偏見,在參與的影視作品有著相當亮眼的表現。
其二,某日小有名氣,剛出道不久的年輕作家新出的小說,跟文壇老手撞題材,年輕作家被指控抄襲,個人網站被多日洗版。風水輪流轉,之後這位文壇老手被爆出拿自己開課的學員的作品納入自己新出版的書中。以往的成名作被接連放大檢視,被質疑作品原創性。
其三,某政治人物貪汙醜聞報導一出,選舉期間一些參選者不妨趁熱度將他拿來大作篇章,『要是讓我為國家效力,代替這個人,我不會讓這些情況發生』的口哨聲,似乎又越發宏亮了。來日哪位參政人任期期間,不免俗來個跌破支持者的眼鏡。
三千六百行,行行出狀元,各個能在社會上佔有一個位子的職業,少則僅有一人,多則隨處可見,想必這塊容身之處,會有飽和,有沒落,有被淘汰,有爭先恐後搶破頭的時日。
所謂的封殺,可能也沒真正存於現實過,既然一開始這些機會本身便養不活自己,何必擔心這些『落井下石』將讓自己一敗塗地,終其一生無法翻身呢?即便被貼一世的標籤那又會如何呀,無非是一層議論紛紛的透明牆罷了,人活得不始終狂妄,也不低聲下氣,路就順個人信念鋪陳出來了。
最後補上一段,套用一句「教育者的偉大之處」,但就算非從事教育事業的人也能做到,這句話叫『物歸原主』。
倘若真親身見證一樣事物的美好,無論它是以聽視覺、一個形體的方式去呈現......。
與其昭告世人這份美麗是我發現的,不如,讓那位創造它的主人被世界看見。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淺談 主觀意識 價值觀
    全站熱搜

    七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